深圳融资租赁备案(深圳市融资租赁补贴政策)
近日,深圳市民李先生反映称,因小孩就近入学问题,其于近期委托乐有家房产中介帮忙找一个业主同意使用学位的房子。但相关中介却引导其单独租赁一套未锁定学位的房子,将其需求拆分为实际居住与申请学位的两处房子,并欲收取两份中介费。而在得知申请学位须实际居住等规定后,李先生质疑相关中介存在违规现象,同时乐有家公司方面也有监督责任。
对此,乐有家公司表示,经纪人私下提供学位租赁咨询及不当承诺的行为有悖于行业规范及《乐有家从业资格分管理》规定,事发后乐有家已立即对当事人做开除处理,且逐级落实管理人员责任。
租客想要找能附带使用学位的房子
中介提出分开租赁房子和学位的方案
李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在南山区侨城东上班,买的房子在龙岗,小孩之前也在龙岗上幼儿园,现在想在离上班地点近的地方租一个房子,也能让孩子以后在附近上学。“孩子也慢慢长大了,我们希望能多点时间辅导孩子的学习问题。”
今年2月份,李先生委托乐有家竹子林门店在附近片区找房子。他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当时向中介提了两个需求,一是希望房子有两到三房,因为家里有老人和孩子;二是能够长期租赁,业主也能同意使用其学位。
李先生称,中介开始找了福田区越众小区33栋的一个能附带学位的房子,“当时说房子租金是5500元一个月,但是用学位要另外给4万,我们就觉得价格有点高很犹豫。”
其表示,随后中介又找了一套同小区12栋已经出租的房子,“说是学位空着可以出租,只要1.5万。中介说可以在33栋住,学位用12栋的,这样分开办理。”
此外,李先生表示,在沟通过程中,中介人员曾承诺如果小孩没有录取可以协商业主退钱。其提供的与涉事中介的聊天记录显示,涉事中介称:“之前我们办的上学率是百分百。”
李先生与乐有家中介的聊天记录
2月18日,李先生将小区12栋租学位的定金7500元转账给乐有家中介。其还表示,中介先让自己付学位的定金,才跟33栋业主签租房合同,“考虑到中介专业一些,而且也打包票说没问题,我们就同意了。”
李先生提供的学位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的落款时间分别为2月18日与2月19日,证实系先签订学位租赁协议。
定金转账记录
李先生一方与33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学位租赁协议》显示,承租方即李先生使用该房产所附着的福田区教科院附小学位,学位使用期限为6年,学位租金总计15000元。签合同时支付2000元定金监管到居间方,租赁备案办理成功且拿到租赁凭证后再支付全部学位租金;出租方须配合承租方做租赁备案,入学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需给与相关证件等配合,如果遇到学校抽查,业主要配合审查。
李先生表示,在签完上述两份合同后,按照中介人员说法,其需要支付两个房子的中介费,“说是自己住的一套,还有租学位那个房子的一套,都需要给中介费。”
而在不久后,其得知小孩上学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家庭实际居住地,“学校和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核实,如果不一致就会取消学位资格。”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福田区教育局公布的《福田区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显示,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李先生表示,在获悉此情况后,其马上找乐有家中介沟通,要求退还学位租赁定金,“但是对方说钱已经给了业主,业主不退。”
对此,奥一新闻记者曾尝试拨打涉事中介电话,在表明来意后,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乐有家:客户的退定诉求已经解决,已对当事人做开除处理
就李先生反应的上述问题,奥一新闻记者联系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回应称,3月21日,公司收到客户关于学位租赁咨询问题的投诉,立即启动调查。
乐有家公司表示,2月客户提出租赁房屋和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经纪人提供了租赁学位的咨询,承租方与出租方达成交易交付定金,经纪人实际未收取费用;之后客户向业主提出退回定金的诉求,未果后找到该经纪人协助。当前客户的退定诉求已经解决,但其后续主张有关误工费的额外诉求仍在协商处理。
经纪人私下提供学位租赁咨询及不当承诺的行为有悖于行业规范及《乐有家从业资格分管理》规定,事发后乐有家已立即对当事人做开除处理,且逐级落实管理人员责任。
乐有家公司还表示,公司一直坚决遵守并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学位租赁的违规操作公司向来严令禁止,并在内部长期、持续、反复宣导,通过严厉措施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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