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02969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生产全系列建材级、医药级和食品级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能力。公司从2000年开始进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经验的积累,掌握了生产纤维素醚的核心技术,从小型装置成长为大规模装置连续生产,在纤维素醚的产销规模、生产技术、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环保措施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现已成长为国内第一、全球第四的纤维素醚供应商。
纤维素醚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具有用途广、单位使用量小、改性效果好、对环境友好等优点,在其添加领域内可明显改善和优化产品性能,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各领域必不可少的环保型添加剂。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
建材级纤维素醚作为高性能外加剂,可以提高建筑材料的保水性及增稠性,改善施工的和易性,保证其在满足具有较好的施工性能,被广泛用于改善和优化包括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瓷砖粘接砂浆、自流平砂浆,以及PVC树脂制造、乳胶漆、耐水腻子等在内的建材产品的性能,使之符合节能、环保等要求,提高建筑、装饰的施工效率,并间接地应用于各类型建筑工程的砌筑及抹面施工、内外墙装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新型建材节能、环保的发展方向。
公司的建材级纤维素醚以中高端型号的建材级HPMC为主,其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保温砂浆、瓷砖粘结剂、自流平、壁纸胶等干混砂浆领域,以及聚氯乙烯(PVC)、电子浆料等领域;另有一部分普通型号产品,主要应用于预拌砂浆、普通砂浆和刮墙腻子等。
医药级纤维素醚是医药行业的重要辅料,在医药行业广泛用于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控释制剂等药用辅料。医药缓控释制剂(包括缓释制剂和控释制剂)专用的医药级纤维素醚核心技术长期由国外知名企业控制,国内仅少数企业掌握用于控释制剂纤维素醚的生产能力,价格昂贵,制约了产品推广应用和医药产业升级。医药级HPMC是生产缓控释制剂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研究开发的药用辅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占HPMC植物胶囊原料的90%以上,制成的植物胶囊具有安全卫生、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符合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卫生需求,是动物明胶胶囊的重要补充和理想替代产品之一。国外市场对植物胶囊的需求增长较快,我国在植物胶囊领域的起步较晚,产销量小,未来的市场需求潜力大。近年来,国家查处非法生产使用不合格胶囊的企业,以及公众对食品和药品安全认识的提高,推动了国内明胶行业的规范经营和产业升级。预计,植物胶囊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是未来国内市场对医药级HPMC需求的主要增长点。
公司的医药级纤维素醚HPMC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释制剂、控释制剂(CR级)等。
在具备了植物胶囊专用HPMC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延伸纤维素醚产业链,自主研发出HPMC植物胶囊产品,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拥有了大规模、可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生产工艺。与以动物骨皮为原料采用传统方法生产的动物明胶胶囊相比,植物胶囊无污染、天然、保质期更长、安全性更高,市场前景广阔。发达国家拥有大规模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技术,生产集中度高,产销量大。我国的HPMC植物胶囊产业起步较晚,是一个新兴产业。国内掌握HPMC植物胶囊大规模连续生产技术的企业少,HPMC植物胶囊的产量和消费量小,市场需求潜力大。预计未来几年内,HPMC植物胶囊凭借绿色安全、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
公司还从事石墨化工设备、双丙酮丙烯酰胺、原乙酸三甲酯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石墨类化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本公司自设立至今的传统业务。公司的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包括石墨换热器及定制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盐酸、硫酸、醋酸和磷酸等腐蚀性介质的换热,主要客户是化工企业。双丙酮丙烯酰胺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水性漆、胶粘剂、日用化工、感光树脂助剂等领域。原乙酸三甲酯,是生产医药和农药的化学中间体,可用于合成维生素B1、A1,磺胺啶等药物中间体,以及染料和香料工业。目标客户主要是三氯蔗糖和贲酯的企业,同时现已应用于医药中间体等医药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19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2019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11,284.48万元,同比增长21.87%;营业利润18,620.15万元,同比增长108.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62.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3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6%。其中:纤维素醚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完成86,107.13万元,石墨设备事业部实现收入3,826.34万元,子公司赫尔希胶囊实现收入10,985.63万元,年销售各类胶囊49.69亿粒;子公司福川化工实现收入15,616.34万元。
2019年,公司所有业务板块首次实现全部盈利,与此同时,公司正式成为营收超10亿规模的公司。2019年12月份,山东省300强公司,公司综合排名第293位。
2)重点工作及管理成果
①推进项目建设,产能取得重大突破
20000吨/年纤维素醚改建项目生产线持续稳定运转,产能如预期释放。
赫尔希公司完成二号胶囊车间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完成智能立体仓库主体建设、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及调试工作,顺利投入使用。
福川公司原乙酸三甲酯产品通过技术升级,实现了提产增效目标;
石墨设备事业部完成新项目——有色金属设备加工制造项目立项,打开新增长空间。
2019年,公司正式确定未来战略发展目标: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为主导产品,立足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全球非离子纤维素醚高端品牌;依托胶囊级纤维素醚的原料优势,延伸产业链,全力发展植物胶囊产业,争创亚洲纤维素植物胶囊第一品牌;依托石墨制化工设备制造为基础,向有色金属领域拓展,成为防腐行业领先的设备供应商;以“大健康、大医药、绿色环保”为发展路径,通过资本运作整合市场资源,实施国际化战略,成为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大型集团公司。
同时,重新梳理和制定了公司“建设赫达百年基业,打造世界知名品牌”的企业愿景、“创造价值、造福员工、回馈社会”的企业使命、“包容、奉献、创新、共享”的价值观和“追求卓越,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
②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坚定人才战略
为提升团队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产品研发能力,2019年,公司共引进了各类高端专业管理和技术背景骨干人才近二十名,以此不断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各项服务与要求,提升公司的整体的技术创新和管理竞争力。
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坚定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截止到目前,公司现有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49件,2019年8月,公司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福川公司及赫尔希公司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9年,公司“卧式釜气固法纤维素混合醚清洁生产工艺”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荣获“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历来重视产学研合作。2019年底,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签订了“羟乙基甲基纤维素结构性能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合同,合作研究羟乙基甲基纤维素。与南京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废水处理工艺研发”项目研发,并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赫尔希公司“年产50亿粒植物胶囊技改项目”被评为2019年度淄博市“四·一”工程技术创新项目一等奖,并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单位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21.8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14.72%,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公司20000吨/年纤维素醚改建项目产线逐步达产,自动化程度提高,成本降低,产量及销售量增长;
2、2019年子公司赫尔希公司产线逐步达产,产品认可度逐步提高,产量及销售量增长;
3、2019年子公司福川公司双丙酮丙烯酰胺及原乙酸三甲酯生产线改造,技术更新,成本降低,售价提高,产量及销售量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②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于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④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核算方法变更
本期内未发生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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