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贷款10,000万元,期限九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为扬州泰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7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34,750万元,扬州泰达可用担保额度为45,2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3. 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楼
4. 法定代表人:陈俊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置业、建筑材料(不含水泥、黄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商业经营、实业投资、咨询策划、国内贸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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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3%。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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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泰达为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为其子公司扬州昌和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06.27万元;不存在抵押、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扬州泰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该笔担保所使用的担保额度在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另一股东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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