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融资管理平台(福建融资管理平台有哪些)
各设区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提升系统化、常态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控行业经营风险,现将融资担保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有关信息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启用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新系统
福建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已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原使用的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平台和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统计平台同步下线。新系统企业端主要用于我省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按月填报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信息。各地市要及时将新旧系统更替的有关情况通知到位,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并把好企业上报信息数据的初审关。
二、提高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典当行信息填报质量
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结合前期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督促各列入正常经营类和正在进行整改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典当行,登录相应的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信息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切实提高上述行业填报信息数据整体质量。对新注册登录或未及时激活原账号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请各地市收集、汇总企业申请资料,按照有关流程对接我局做好账号开通工作,并组织企业依规做好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三、加强对填报信息数据的监管工作
各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登录相应系统填报本机构上一月度的相关信息数据,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本辖区企业上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针对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规定填报数据的企业,要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相应惩处措施。我局将按季度通报各企业数据信息报送质量和各地市监管工作履职情况。
四、及时更新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结果
请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上更新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结果,动态调整正常经营类、非正常经营类、违法违规类企业名单,并于12月15日前将更新后的五类地方金融组织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以便我局适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莫应龙 林逸涛 杨婕
联系电话:0591-87801395 0591-88323102 0591-88323126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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