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后 断交社保(申请生育津贴后 断交社保还能用吗)
日前,市民向【天眼问政】栏目留言反映,“我媳妇今年四月断交了社保,现在怀孕了,八月份续交了社保,明年生孩子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针对市民关心的生育津贴问题,记者随后向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咨询。
贵阳市医保局回应称,按照规定,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发生符合要求省人口计划生育要求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
例如,若该市民明年5月入院生育,从5月前的4月份往前推算,4月份以前连续参保续费满6个月,不可断缴,产假期间也需继续缴纳,可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计发,职工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是以职工工资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的工资越高、产假越长,生育津贴也会越多。
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按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提供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可由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向贵阳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医保中心受理申请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医保中心将把生育津贴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津贴转发给参保女职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编辑 胡锐
二审 施昱凌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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