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是法定货币,个人买卖虚拟货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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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虚拟货币合法吗?
个人虚拟货币交易合法吗?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今天,我们单独针对普通百姓个人非经营性的虚拟货币交易是否违法,做一下详细的解读。
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有很多,重要的有几个,分别是2013年明确否定加密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金融机构参与,预防洗钱风险。2017年定义ICO为非法集资,并明确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2021年明确挖矿行业为淘汰类产业,并于年底前清理国内相关产业活动。2021年明确境内外提供加密货币服务等相关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如果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以上内容与普通投资者无关,主要限制对象为服务供给端,也就是交易所或OTC商家等。那针对普通投资者的有哪些规定呢?我们主要看下,最新的2021年的924通知,924通知中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条对普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行了阐述。翻译一下就是:1.普通百姓可以投资加密货币及衍生品。(NFT虽未被明确提及,但被认定为衍生品的概率较高)2.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投资权益可能不受中国法律保护。3.如果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的投资行为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仍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用白话再总结一下:你想玩你就玩,不拦着你挣钱,但是赔了别怪郭嘉没劝过你。另外,你要割韭菜,造成经济波动,把其他老百姓逼的没活路,那郭嘉就收拾你。只有领会精神,才知道界限在哪;知道界限,就不会犯错;不犯错才有命花你挣的钱。这就是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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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谢邀!
首先简答:长久关注我的网友都知道,我早被币圈“荣幸”地列为“比特币三大黑”,也早就反复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的方方面面谈透了。不过,既然又被问到,又恰好读到署名“特有理”的《解码货币|虚拟货币及其邪恶本质》,其中很多观点和我类似,并对虚拟比进行了更为激烈地抨击,那就精选其中部分内容来回应这个问题吧:
见钱眼开的人太多,虚拟货币自然就有了发展的天地。越是社会权重小的平民百姓,货币的社会信用就对其越重要。因为货币信用的劣质意味着平民百姓的劳动所得随时都在被一只无形的手所掠夺。越是底层的人,越是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而越是劳动所得,越是容易被劣质的货币信用所劫掠。
一个国家的主权,实为社会权益的集合。一个国家的主权货币,承载着社会对其成员的信用承诺。最基本的,就是获利的方式必须是公义和道德的。货币的信用,就必须体现社会最基本的道义标准。但是虚拟货币的出现,就像一伙人自己印制钞票一样,等于往主权货币的社会信用中注入了少数人的利益权重。
或许有人会认为,虚拟货币只是一种金融产品,就像股票和信用券一样,并没有进入到社会的日常生活层面。虚拟货币的交易,属于金融交易范畴,只不过借用货币的称谓而已。可实际上,虚拟货币是跨界金融产品和主权货币之间的畸形货币形式。由于虚拟货币具有价值量化和网络市场流通的原始功能,所以在虚拟网络上它就是实实在在的交易媒介;并在现实中,成为主权货币之上的寄生货币。由于虚拟货币的可炒作性,它又形成了金融体系中的灰色产品,从而使交易媒介进入了炒作市场。而货币可以进入金融炒作平台就意味着社会货币信用的全面赌注化,货币所承载的量化信用成为了赌场上的筹码。鉴于虚拟货币的这一身妖气,它对社会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虚拟货币破坏了法定货币的价值信用
虚拟货币的私人发行,破坏了法定货币的价值量化信用,稀释了法定货币的收益权重。这就像在一个村里,大家根据资源规模共同商定了货币发行的数量;可是有几个人却自己画出一摞纸条也自称是货币投入市场流通。哪怕法外货币的规模不大,但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础就此被破坏,靠劳动获得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劳动的尊严性被少数人玩弄;
2、劳动价值被虚拟货币进行了赌博
虚实货币的炒作兑换,使得货币的价值附加上赌博成份,严重侵蚀社会的劳动价值根基。货币的赌博就是在拿劳动的价值信用来进行赌博。因为货币最本质的支撑是劳动所创造出的社会资源。劳动者通过劳动来交换货币所承诺的购买信用,这是货币价值的核心。而当货币的价值可以被进行赌博,这就意味着劳动者的利益已经被一群赌徒操控。而社会的利益分配模式就会随着货币价值的赌博机制,从劳动分配变成赌博分配和赢家通吃的模式。人类也就会逐渐成为靠赌博来推动社会运行的物种;
3、虚拟货币攫取了正常货币的流动性
通过寄生模式,虚拟货币可以不断攫取正常货币的流动性,不断摄取社会发展的经济血液而向炒作者输送利益。虚拟货币之所以能够不断浓缩自身的价值,皆因资本炒作造成的劳动价值不断被稀释所致。在一系列打压劳动价值的因素中,炒作收益率远大于劳动回报率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虚拟货币制造的获利炒作空间,必然会改变相当一部分真实货币的流通方向和路径,从而使社会正常的经济活动渠道逐渐缺乏货币流动性而萎缩。而在这种流动性的变化中,回报率最低的劳动交易就是流动性损失最大的领域。因为当资本向虚拟货币的市场不断注入时,劳动市场的资本流动性就会是第一个被牺牲的;
4、虚拟货币推动了劳动价值的稀释
由虚拟货币所创造的投机炒作空间,必然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入虚拟货币的炒作循环。与其它金融炒作项目一起,虚拟货币必然造成常规领域的货币流动性减损。当正常社会经济的资金不足后,不但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萎缩,同时更会压缩货币在劳动层面的流通性,并造成失业率上升和社会购买力下降。随着恶性循环的加巨,由资本所操控的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就会不断地加印货币以维持社会稳定所需要的流动性。虚拟货币所吸纳的流通份额最后都要纳入量化宽松的补偿机制中,从而进一步稀释劳动收入的获益价值,并导致资源型商品的价格飞涨和通货膨胀率的不断上升;
5、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极大便利
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使得虚拟货币成为社会道德框架的巨大漏洞。虚拟货币的加密特性,使得货币的收入手段和流通交易细节被技术性地掩盖。这虽然让那些具有隐私癖的人拍手叫好,但真正的便宜却是让犯罪集团欣喜若狂。因为超出社会道德监督的隐私掩盖,必然会强化和刺激社会上非道德获利形式的发展,如非法物资交易和大规模洗钱。在自由经济的华丽包装下,在与犯罪分子暧昧共舞的虚拟交易平台上,在投资理财的鼓噪声里,在权势阶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暗中维护中,普通劳动者的身上又被插上了一大把吸血的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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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虚拟货币合法吗
交易虚拟货币在中国境内不合法。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受中国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所有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或炒作活动都将被列为非法金融活动,将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监管,更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全面取缔或关闭,。
比特币不是虚拟货币吗?
【T教授说】
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虚拟货币,但这种货币不会自动产生,需要通过在电脑上经过大量的计算才能产生。
2009年,中本聪创造出了比特币,并把总量设置了2100万枚,但这2100万枚比特币不是说你给我钱(美元、人民币)就可以给你,因为中本聪自己都没有控制这种货币。
打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比喻,比如挖黄金。
这2100万枚的比特币,又犹如地球上总量固定的黄金。
但黄金分布在世界各地,而且是以原始的状态存在,如果我们需要金子,需要寻找金矿、找到金矿后,还需要找人、找机器进行挖矿,然后经过冶炼等一系列的程序,才会成为我们看到的金灿灿的黄金。
其实比特币的原理和黄金是一样的,这2100万枚的比特币也是散落在网络世界里,而且是最原始的状态,也就是说,还没有形成我们想要的比特币。
如果我们想要比特币,就需要用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算法,经过大量的计算,才能形成,这个计算的过程,就类似于挖黄金,所以,大家也就称之为挖矿。
而要在网上挖矿,就需要人、高配置的电脑、及让程序运行的电力,而且越往后,算法就越困难,计算量就越大,同时,耗电量也就越大。
所以,更大的耗电量、更高配置的电脑,就构成了资源的消耗和浪费。
这就好比,一开始大家挖金矿时,会先挖掘一些比较容易挖的金矿,这个时候简单的工具、较少的人力投入,就可以挖出并也炼成黄金;但随着一些容易的金矿被挖完后,就需要开采那些不容易开采的金矿,这个时候对挖矿的技术和工具要求也就更高了,也就是说,开采成本更高了。
OK,关于虚拟货币是法定货币和个人买卖虚拟货币合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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