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转让要什么证件(信托公司转让)
近些年来,
信托行业不断发展,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也存在分类多元交叉、业务边界不清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乱象。
于是,
信托行业分类的重磅新规终于落地啦!
2023年3月24日,
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今天我们就来简单捋一捋。
从字面上理解,信托是“信任托付”的意思。
信托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有一种说法是现代信托产生于英国的用益制度,“用益”原意是“代而为之”的意思。
12世纪末13世纪初,当时英国的法律规定,
家里有土地的,只能由大儿子才能继承。
在继承土地的时候,
还需要缴纳高昂的土地继承税。
面对这样的制度,居民有苦难言,
但糟心的事还不止这一条。
当时的人们普遍信仰宗教,常会把土地捐献给教会。
但是随着土地越来越多到了教会手里,
国王不乐意了。
于是,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一个《没收条例》,
规定如果人们要把土地转让给教会,必须得到国王的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税费贼高,对财富转让还做出限制,对居民来说这可真伤脑筋啊!
聪明的居民一拍脑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他们首先找来一个信得过的人,然后把土地等财富赠送给他,
然后,居民委托这位信得过的人,将土地上获得的收益,转让给居民指定的人,比如教会或者二儿子。
这其实就是信托的雏形。
在这里,转让土地的人是委托人,被信得过的人是受托人,教会或者二儿子就是受益人,而土地就是信托财产。
所以,信托就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一般受托人可以是信托公司、私人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但我国境内只有持牌的信托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
受托人在代为管理财产、办理事务的过程中,需要忠实于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勤勉履行自己的职责,这种观念我们称为“信义”。
信托法给予受益人巨大的保护,对受托人赋予了严格的信义义务,规定受托人必须为受益人的利益来管理财产。
但之前信托机构业务边界不清晰,容易产生“越界”行为,而本次发布的新通知,就将信托明确分为3大类: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1、资产服务信托/
资产服务信托是为委托人量身定制的受托服务。
根据服务内容,资产服务信托可以分为5类。
具体来说,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提供财富规划、代际传承、托管等专业服务,
还提供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
这些其实是信托最本源的服务内容。我们熟知的家族信托就属于其中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
但对于资产服务信托也有些限制要求,
比如,不能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
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能发放贷款,
也不能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
为委托人的融资需求募集资金。
但如果是依据规定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则不在这个要求范围内。
此外,资产服务信托亦不能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
毕竟提供的是“服务”嘛。
/2、资产管理信托/
资产服务信托不能募资,但资产管理信托可以啊。
我们首先来学习几个概念:
(1)公募&私募
募集资金方式分为2种,
一种叫做公募,就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而另一种叫私募,就是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方式发行证券来募集资金。
(2)自益&他益
所谓自益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委托人以自己作为唯一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
而所谓他益,
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个人啦。
(3)单一信托&集合信托
这是根据委托人的人数多少来划分的。
只有1个委托人的信托,称为单一信托。
委托人超过1人的,就是集合信托。
这里的委托人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资格。
了解了这些基本概念,
我们回头来说资产管理信托。
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通过私募的方式,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来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管理,它是一种自益信托。
根据投资性质不同,
资产管理信托可以分为4个业务种类:
/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这类信托计划,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权益类信托计划/
这类信托计划则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
这类信托计划则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混合信托计划/
这类信托计划会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并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都没有达到上述3类产品标准。
补充说明一下,由于资产管理信托属于集合信托,所以如果是单一信托,会被归入资产服务信托的财富管理中。
/3、公益慈善信托/
从小啊,老师就教育我们要做好事。
设立公益、慈善信托就是一种做好事的方式。
这是指委托人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信托公司的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
众所周知的诺贝尔奖的来源,就是典型的以遗嘱设立的公益慈善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可以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
其信托财产和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
本次发布的通知,强调信托公司要回归受托人定位基础上,厘清信托业务的边界,推动信托业务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信托业务分类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存量业务要进行整改,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为3年。
对于过渡期结束后,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难以完成整改的,可以实施个案处理。
本次通知的发布,对于促进行业回归本源、实现稳健发展、防范监管套利,具有积极的作用。
最后,我们总结下今天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
同一信托业务不能同时归入多个类别。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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