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投资模式(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
大家好,关于虚拟货币投资模式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什么是虚拟投资理财
这算是互联网理财或者P2P的一种新形式、新主题吧,类似的还有外汇理财、新能源车理财,就是拿投资者的钱去投这些项目,然后拿赚了的钱给大家分收益。不过,一般要作为理财项目,必须是能够保证每年稳定盈利十几个点,才能保证给投资者分几个点和给自己留盈利空间,但炒外汇、虚拟币这些本身就波动大难赚钱,所以这基本上都是拿个高大上、赚钱或时髦的名号来圈钱骗钱的,不靠谱。
个人买卖虚拟货币合法吗?
个人虚拟货币交易合法吗?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今天,我们单独针对普通百姓个人非经营性的虚拟货币交易是否违法,做一下详细的解读。
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有很多,重要的有几个,分别是2013年明确否定加密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金融机构参与,预防洗钱风险。2017年定义ICO为非法集资,并明确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2021年明确挖矿行业为淘汰类产业,并于年底前清理国内相关产业活动。2021年明确境内外提供加密货币服务等相关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如果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以上内容与普通投资者无关,主要限制对象为服务供给端,也就是交易所或OTC商家等。那针对普通投资者的有哪些规定呢?我们主要看下,最新的2021年的924通知,924通知中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条对普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行了阐述。翻译一下就是:1.普通百姓可以投资加密货币及衍生品。(NFT虽未被明确提及,但被认定为衍生品的概率较高)2.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投资权益可能不受中国法律保护。3.如果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的投资行为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仍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用白话再总结一下:你想玩你就玩,不拦着你挣钱,但是赔了别怪郭嘉没劝过你。另外,你要割韭菜,造成经济波动,把其他老百姓逼的没活路,那郭嘉就收拾你。只有领会精神,才知道界限在哪;知道界限,就不会犯错;不犯错才有命花你挣的钱。这就是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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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是判断虚拟货币能否投资的关键吗?
虚拟货币已经被证实是一个骗局了,还有人这么着迷,连国家都禁止了,怎么可能还值得投资!
关注我的头条号,里边有几篇文章,可以解释下,虚拟币为什么不值得投资!
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
在打算对虚拟货币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对虚拟货币的来龙去脉和它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深入的了解。
虚拟货币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发行中心的网络社区虚拟货币,譬如Q币、Amazoncoin等;一类是基于密码学和P2P技术的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两类虚拟货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网络社区虚拟货币实质是发行方的负债,主要面临信用风险(虚拟货币无法购买或购买到足量对应商品或服务)、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小额、网络赌博)等,其监管可以参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加密货币主要面临信心风险(数字加密货币缺乏信用支持,一旦持有人对其缺乏信心就一文不值)、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大额、洗钱、恐怖融资、避税)等。数字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价值传递及金融交易技术,有望提升金融业效率,因而需要通过监管实现效率与安全的统一。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均将数字加密货币市场纳入了监管,针对不同应用定位存在三大监管模式,欧洲、日本的“货币发行业”、香港、台湾地区的“类银行业”以及美国的“货币服务业”数字货币。其中以欧洲、日本为代表的“货币发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的发行视为是一个单独的行业,侧重于对数字货币发行机构进行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包括欧盟的《电子货币指引》和《支付服务指引》、英国的《电子货币管理条例》、日本的《预付式证票规制法》等。欧洲央行认为发行数字货币在某种程度上等价于吸收存款,并且是基于信用经营,具备较强金融业的特征,设立专门的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单独颁发专门的牌照,对其执行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更为宽松的监管;以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类银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储蓄性的银行业务,允许且只允许商业银行或存款公司发行数字货币。相关政策包括中国香港的《多用途预付卡发行申请指引》、中国台湾的《银行发行现金预付卡许可及管理办法》等。香港规定只有持全牌照的商业银行和经过特别批准的存款公司才能发行多用途预付费储值卡;以美国为代表的“货币服务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是非储蓄性的货币服务业务,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参与,侧重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相关政策包括《统一货币服务法》、《电子货币划拨法》等。美国各州根据《统一货币服务法》相继出台了适用本州的非金融机构从事货币服务的相关法律。金融机构类发卡者则受到联邦一级的监管,并且必须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其所发卡的金额购买保险。
目前国内数字货币发行和交易层面,多发生在场外市场。中国对这些数字货币的监管,应当结合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交易平台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反洗钱上报制度和客户识别制度,建立数字资产发行方和销售方的注册制与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预防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
文章分享结束,虚拟货币投资模式和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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