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监督条例 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虚拟货币监督条例的问题,以及和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国家何时打击炒虚拟数字货币的?
2017年9月4日当时的国家七部委联合针对当时的虚拟货币ICO乱象进行了整治,并且给了一个月的时间将国内当时所有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全部勒令关闭。
平心而论,当时的ICO乱象确实是非常严峻的,很多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名义进行发币私募,本质上来讲,这些都属于诈骗性质或者是非法集资。
在当时拉上几个圈内的大佬站台,并且经过媒体的报道,只需要几页PPT就能够募集几千万的美元资金,在当时是非常容易的。等到发行的数字货币上架到交易平台之后,开始用一部分的本金暴力拉盘一般都是几十倍之多。
经过连续的几波炒作以后最后一地鸡毛,所以到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目前已经存在的山寨数字货币与三年甚至于四年之前相对比已经少了很多。
至于现在什么时候能够重新整治当前的数字货币交易乱象这个并不好说,目前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市场正在越来越接受正规化,国家的监管力量和国际的监管力量也在逐渐的加强,包括美国华尔街的投资机构也开始正视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市场。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虚拟货币交易的规定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受到大家追捧,比特币的价格高达数万美元,而且还在不停上涨,玩家们就利用这些虚拟货币的涨跌进行炒币,有人赚得不亦乐乎,有人则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我们主要了解以下几点:
1、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以上第2点,相关业务包括虚拟货币兑换的业务(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
以上第3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中,以及明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然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注意一下,该通知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的参与,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也会打击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一不小心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查获的虚拟货币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将其取得犯罪嫌疑人授权的虚拟货币,以及法院司法审判没收处置的虚拟货币,都是通过委托民间的企业进行代为处置,
代司法机关处置虚拟货币的公司(以下简称“代处置公司”)将司法机关委托的虚拟货币,通过在虚拟货币交易所开设账户,直接卖给虚拟货币交易所上的承兑商(OTC商家),承兑商支付人民币给代处置公司,代处置公司在扣除服务费后(通常服务费高于代卖出虚拟货币标的物价格的5%以上),转给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当地财政部门的账户。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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